受委托,現(xiàn)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價人,特公告如下:
一、租賃標的:
(一)項目編號:MNDCQ2019054(2)
(二)競價標的:寧德市蕉城區(qū)環(huán)城路143號閩東大廣場南側原市體育局綜合樓24號店叁年租賃使用權,標的位于寧德市蕉城區(qū)環(huán)城路143號閩東大廣場南側原市體育局綜合樓24號店。標的以現(xiàn)狀為準。具體詳見如下:
序號 |
標的 |
建筑面積約(㎡) |
月租金掛牌價 |
交易保證金 |
1 |
綜合樓24號店 |
383 |
11873 |
40000 |
(該公告中金額數(shù)字均以人民幣:元為單位)
(三)產權證書號:無;
(四)樓層總數(shù):3層;
(五)所在樓層:2-3層;
(六)裝修情況:無;
(七)原租賃合同到期日:無;
(八)合同履約保證金:3個月租金(中標承租方須在簽訂租賃協(xié)議前繳納);
(九)租賃期限(含免租期):3年;
(十)免租期:1個月;
(十一)租金支付方式:每季度支付一次;
(十二)租金遞增方式:逐年遞增3%;
(十三)主要經營的行業(yè)或用途:用于商業(yè);
(十四)限制經營的行業(yè)或用途:不得作為經營危化品、娛樂及任何違法活動的場所;
(十五)合同的簽訂: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署《租賃合同》;
(十六)風險提示:
(1)本次出租為現(xiàn)狀招租(承租方不得因面積誤差提出其他任何優(yōu)惠和賠償要求);
(2)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。承租方轉租的,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,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回;
(十七)交易保證金賬戶:
開戶名稱: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;
開戶銀行:建設銀行寧德福寧支行;
開戶帳號:35001688141052500864;
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,其交易保證金(不計息)在簽署《租賃合同》并扣除交易傭金后原渠道返還;若競價不成功,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。
二、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:
(一)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、法規(guī),無不良記錄且能誠信經營的法人或自然人。
(二)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。
(三)符合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三、競價方式:網絡動態(tài)報價。
四、交易傭金:確定為租賃標的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,須向競價組織方支付交易傭金,交易傭金按照租賃標的成交總價(叁年租金總額,不考慮免租期、裝修期對租金總額的影響)分檔累進計算【100萬以下(含100萬元)的費率3.16%;100-500萬元(含500萬元)的費率2.16%;500-1000萬元(含1000萬元)的費率1.26%;1000-5000萬元(含5000萬元)的費率0.72%;5000萬元以上的費率0.36%】。
六、看樣、報名、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17時。
七、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:
報名文件由資格證明文件(正本壹份)文件構成。意向承租方必須按照公開競價文件中規(guī)定的格式文本進行填寫和簽章,否則將視為無效。
意向承租方向組織方遞交報名文件,視為其已詳細履行對標的企業(yè)及標的的盡職調查,視為對本公開競價文件全部內容及公告內容的認可、同意及遵守,視為對組織方制訂的交易規(guī)則的遵守,視為對披露的《租賃合同》模版內容的認可。
資格證明文件構成:
(1)有效的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(簽字并加蓋公章,交驗原件,自然人無需提供);
(2)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(簽字并加蓋公章,自然人簽章);
(3)授權委托書(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一,原件)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(簽字并加蓋公章,原件)[注: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(3)項材料];
(4)除遞交前述規(guī)定的資格材料外,意向承租方均還需遞交下列材料:
①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(簽字并加蓋公章,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二,交驗原件);
②經意向承租方有效簽章的《競價承諾函》(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三,原件);
③經意向承租方蓋章確認的與本次競價標的相關的《租賃合同》(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四,原件);
④經意向承租方有效簽章的《意向承租方聯(lián)系方式確認書》(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五,原件);
⑤經意向承租人有效簽章的《公開競價文件》(簽字并加蓋公章,原件);
⑥通過“中國執(zhí)行信息公開網”網站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查詢并打印競買人相應的被執(zhí)行信息,競買人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被執(zhí)行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(或截圖)(簽字并加蓋公章,自然人簽章);
⑦承諾函(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六,(簽字并加蓋公章,自然人簽章,原件)[注:如付款人(轉出方)名稱與意向承租方名稱一致無需提供];
八、公開競價文件的修改和補充
(一)意向承租方如對公開競價文件有疑問,應在2020年5月14日17:00前以書面方式通過組織方向出租方提出,由出租方通過組織方在2020年5月15日17:00前以書面形式給予答復,該書面答復作為公開競價文件的組成部分。
(二)在公告期內,出租方可通過組織方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開競價文件的內容,該補充通知作為競價實施方案的組成部分,和公開競價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九、交易條件:
1.合同終止(含提前解除合同)當日,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、資產、設備及附屬設施完整地交付給出租方,并將承租方租賃期間的附合裝修物無償轉移給出租方,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2.租賃標的水費、電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及因承租方使用標的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。
3. 承租方必須依法依規(guī)開展經營活動,經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安全責任,均由承租方負責承擔。
4.在競價成交后合同簽定前,承租方按成交金額交納3個月租金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。
5.其他交易條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的《租賃合同》為準。
6.本次招租標的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十、咨詢電話:0593-2292676
聯(lián)系人:陳先生
報名地址: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塔山路三號1棟
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
2020年5月8日